高青南部新区新建道路交通标志牌及增设监控项目
变更公告
一、 采购人:(略)
地址:(略)(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略)号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南部新区新建道路交通标志牌及增设监控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年1月(略)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略)年2月6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未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略)-(略)-(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略)年2月6日(略) 时(略)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第二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
变更为: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在(略)年4月3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未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第一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
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略)-(略)-(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略)年4月3日9 时(略)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第一开标室[高青县高苑东路双创园9号楼1楼(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临)]。
九、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略)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见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