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柳市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运维服务(含渗滤液处理能力扩容)
三.采购项目编号:YBCG(略)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3月(略)日
五.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四、评分细则 1供应商评价
“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每少1个得1分。(认证范围包含设备销售和治理设施运营,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每少1个得1分。(认证范围包含设备销售和治理设施运营或环保设备制造或符合环保类专业相关的服务认证范围,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四、评分细则 3运营服务项目管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得1.5分,二级的得0.5分;
2)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中级的得0.5分。
(提供证书及(略)年至今任何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得1.5分,具有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的得0.5分。(注:(略)
2)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中级的得0.5分。(注:(略)
(提供证书及(略)年至今任何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增加合同补充内容:
1)、为了保证采购人自有设备的利用率,首先保证采购人自有设备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量,在超出采购人自有设备处理能力的情况下启动中标供应商的自带处理设备。
2)、不管采购人自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或检修或停机,结算时处理量按实结算;出水量在(略)t/d以内的,按采购人自有设备处理价格结算,多出部分按中标供应商自带设备处理价格结算。
3)、处理量按季结算,每季的最大处理量为:(略)
(4)、本项目垃圾渗滤液严禁外运处理。
(5)、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