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导医机器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9日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导医机器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05: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导医机器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YG2020-SB2215
四. 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0日
五. 更正理由: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恢复招标。
六. 更正事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20日09:30时”;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邮寄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快递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接收人:朱文倩,联系电话:13957976275。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0年3月19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快递单或包裹外观需标明“金华市中心医院导医机器人采购项目投标”)
(二)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于2020年3月30日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接收人:朱文倩,联系电话:13957976275。
3、开标程序修改如下: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
4、评标过程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人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55252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
联系人: 朱女士 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0511 83182626
报名事宜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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