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第三方监管服务的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9日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第三方监管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05: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第三方监管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JS-GK9190000006922
四、 关联原公告: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377990
五、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12-30
六、 更正理由:
为响应浙财采监【2020】4号文要求,现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 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2020年3月20日9时30分前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20年3月20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修改为:
(1)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请投标人指派1名授权代表于2020年3月2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再进公司到四楼开标室)。授权代表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绿色通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开标、评标场所。
(2)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各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保持电话畅通即可(现场演示需派专员到场,如未到现场演示视为放弃)。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因邮寄过程中的密封破损无法达到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递交时间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处于疫情期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若投标文件实际签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则投标文件作拒绝处理;邮寄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建议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9时30分前寄达(建议提前一天寄达)。
邮寄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徐琼瑶
联系电话:15868723695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7-86511719/15868723695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7-8829788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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