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展览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9日 |
一、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新展览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 采购项目编号:NBGODOZB220026
三、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四、 更正理由: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五、 更正事项:
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1、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八条“招标文件的获取”第3款调整为:“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以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含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522785294@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免收招标文件费 500元人民币。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一直有效”。
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九条增加以下内容: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邮资到付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调整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4、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条中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现调整为: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删除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5、本更正公告(一)相关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温馨提示:投标人如委派代表现场投标的,请提前15分钟到达名汇东方大厦。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指挥部
电 话: 0574-89386685
联 系 人: 陆小平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电 话: 0574-55717440 87298907
电子邮件: 522785294@qq.com
联 系 人: 董成浩 潘萍霞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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