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JSZC-G(略)-(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笔记本电脑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已于(略)年1月(略)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略)年2月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暂停公告,现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现就采购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略)
原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媒体:(略)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内容现变更为: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略)
以邮寄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4.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八、开标有关信息”内容现变更为: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3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3 开标一览表请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2条内容现变更为:(略)
(略).2.1 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略).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略).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2条删除。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1条内容现变更为:(略)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1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可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2条内容现变更为:(略)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4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1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保证评标当天电话畅通,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2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评委会规定的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件邮箱必须为《法人授权书》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作出书面澄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1.(略)条内容现变更为:
(略).1.(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原招标文件《法人授权书》格式和内容现变更为:
在《法人授权书》中增加一项“电子邮箱:(略)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略).3.1条内容现变更为: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电话通知其授权代表,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十五)其他更正内容:(略)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略)
邮编:(略)
采购中心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地址:(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2月(略)日
附件:G(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笔记本电脑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