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黄山区“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至(略)年2月(略)日8:(略)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二项商务要求中第2点提供服务的期限“(1)第一阶段为春节期间。
中标单位须在春节期间(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2月8日之前,完成部分乡镇的送戏演出任务。
春节期间的演出可安排在白天或晚上,每天可安排2场。
(2)第二阶段为(略)年(略)月(略)日前。
中标单位要根据农村实际,利用农闲时段安排余下的送戏下乡任务,必须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全部完成。
第二阶段的所有演出原则上每天晚上安排一场。”
修改为:(略)
中标单位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开展送戏演出任务,要求根据农村实际,错开农耕、茶季繁忙时段,利用农闲时段安排送戏下乡任务,所有演出原则上可安排在白天或晚上,每天可安排2场。”
3、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评审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本项目只需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可,取消现场递交电子光盘环节,各投标人无需至现场;
②本项目采取线上远程解密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解密步骤见附件1);
③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理机构事先电话联系投标人,再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见附件2),投标人应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见附件3),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电子签章(签章步骤见附件4);
④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由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格式见附件5),且该最后报价表要求电子签章;
⑤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及原因、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4、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电话”一栏填写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否则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邮箱:(略)
黄山市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九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