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福建-- 发布日期: 2020年2月9日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更正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单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闽江大道(略)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女士 (略)-(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略)号东南医药大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先生 (略)-(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略)

1、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须独立编制:(略)

(2)响应文件的报价部分须独立编制(含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报价部分的资料):(略)

(3)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一致,包装要求同上。”现更正为:(略)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须独立编制:(略)

(2)响应文件中的“附件2:(略)

(3)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一致,包装要求同上。”

(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购﹝(略)﹞4号的相关要求,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原磋商活动延期,具体磋商时间待定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告信息。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