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政储出(2019)5号地块(兴国路人才房)基建变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5日 |
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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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
企业要求:经余杭区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贰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新)叁级及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现更改为:
企业要求:经余杭区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新)贰级及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单位: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日期: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