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路(荷禹路-禾丰港)绿化工程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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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
五、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水利工程可用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资格证书,园林绿化工程为园林专业的职称证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现修改为: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是“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证书(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交易员证复印件及交易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