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铜陵市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采购项目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响应单位:
现对“铜陵市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九、评标办法人员配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成员中: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每有1名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按一个计算;本项最多得(略)分。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可累计计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参加过环保部组织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培训并取得相应行业培训证书的得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按一个计算;本项最多得(略)分。
修改为:、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每有1名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按一个计算;本项最多得(略)分。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可累计计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参加过环保部组织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培训并取得相应行业培训证书的得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按一个计算;本项最多得(略)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九、评标办法人员配备所需提供材料:
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及开标前半年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代替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且团队人员为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提供合同代替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修改为: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及开标前半年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代替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更改部分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磋商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磋商补充公告不再一一赘述,磋商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注:(略)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响应单位及时下载。
采购人:(略)
地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C2座(略)室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采购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