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白阳镇卫生院及周沟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一、项目名称:彭阳县白阳镇卫生院及周沟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原公告时间:
三、变更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项:资质条件:(略)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扫描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需保证二维码能够识别。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规定部分)。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项变更为:资质条件:(略)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略)温馨提示:(略)“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略)地 址: 固原市彭阳县城兴彭大街联系人:(略)电 话:(略)代理机构:(略)地 址:(略)A座(略)层联 系 人:(略)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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