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变更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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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略)年8月9日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的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略)<>
一、变更事项<>
(一)原变更公告第二、变更事项(一)<>
原文:(略)<>
修改为:<>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环卫保洁类项目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一名的,得1分。<>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二名的,得0.5分。<>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三名的,得0.3分。<>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四名的,得0.1分。<>
单个业绩合同首年服务金额第五名及以后的,得0分。<>
备注:(略)<>
2.“投标人具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环卫保洁类PPP项目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略)3分。<>
备注:(略)<>
(二)原变更公告第二、变更事项(二)、变更事项(三)、变更事项(四)<>
原文:(略)<>
修改为:<>
“对投标人的业绩按以下三个专业进行评比,包含多项专业的业绩由投标人明确该项业绩所属专业,不重复计算。<>
1.投标人具有水域或河涌或水面或河道的保洁项目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3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1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5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四名的,得0.2分。<>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道路保洁类业绩经验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2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1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5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四名的,得0.2分。<>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喷雾降尘或抑尘项目业绩经验并在服务期间获得业主评价达到满意或优的评价的:<>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一名的,得1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二名的,得0.5分。<>
投标人中具有上述业绩数量第三名的,得0.2分。<>
没有或其他则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备注: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网上公示的中标网址和截图方为有效。如数量一样的则得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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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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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变更公告内容凡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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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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