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6月19日 |
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9日
各有关投标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采购文件(编号:JXYJ2019012(G))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
二、原采购公告日期: 2019年6月3日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采购文件中第8页要求中:“
说明:
1)、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各类执行的标准,并附上各类执行标准的详细说明。
2)、织物坯布规格偏差: 成品面料单重偏差±3%。
3)、以上技术要求中带“*”号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的响应以市或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现修改为“
说明:
1)、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中各类执行的标准,并附上各类执行标准的详细说明。
2)、织物坯布规格偏差: 成品面料单重偏差±3%。
3)、以上技术要求中带“*”号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优于,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的响应以市或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报告。”
2、原招标采购文件中第33页要求中:“注:以上项目若缺项,则该项得0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现修改为“注:以上项目若缺项,则该项得0分。”。
3、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9年6月26日9:00时”,现统一延期为:“2019年7月5日9:30时”;
4、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冲突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除上述补充说明外,未涉及部分均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晨萍,联系电话:0573-84211099,传真:0573-84211099;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