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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市政道路、河涌、公厕)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天河区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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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本项目是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市政道路、河涌、公厕),项目内容包括:(略)

详细要求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1、依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埔财〔(略)〕(略)号)附件中第三点内的第(一)点“按照“政府主导改革,部门负责购买,事业单位承接”的原则,到(略)年底前,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第2条“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直接委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和金额;已经采取竞争性购买方式的,应当继续实行。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的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该项目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2、依据《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区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及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埔财〔(略)〕(略)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穗财采〔(略)〕(略)号)和《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穗埔编〔(略)〕(略)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3、目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萝岗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是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黄埔区市容环卫保洁项目(市政道路保洁、河涌保洁、公厕的管养保洁等)的环卫作业工作。该单位现有两千多工作人员,拥有大小型环卫车辆和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四百多台(座),多年来负责原开发区区内各项大型活动的环卫保洁工作、处理各种环卫保洁突发事件,拥有丰富的环卫保洁工作经验,可以满足用户需求,能够为区内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达到市、区政府关于市容环卫保洁标准提供有力的保障。具备继续承接该项目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响应(提供书面承诺);
6、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6.1提供近1年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
6.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6.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7、提供近1年的单位纳税或完税证明文件;(承担政府公共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可不用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提供书面承诺);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8)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承担政府公共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可不用提供)
9)报价人资格要求中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报价人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若已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略)年2月(略)日起至(略)年2月(略)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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