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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台州-黄岩区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31日
中标公示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181302616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187244000.00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数字台州”发展目标,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数字化建设。“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是在路桥雪亮前四期项目的基础上以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有利于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及“数字台州”建设。 

2、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是以路桥区政府下属的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台州市政府控股的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得到路桥区政府及台州电信公司在政策保障和技术人员信息化等方面的全力支持,是开展“数字台州”、产业数字化等工作的唯一载体。 

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已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签订全面推进“数字路桥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路桥区政府与台州电信将依托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聚焦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数字化等信息化应用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以及第五款“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符合以上条款要求。 

5、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文件精神。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为实现该公共政策目标的唯一载体。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松塘村松塘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汪英律师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孙华中级台州市质检院
茅新华高工黄岩市政服务中心
王晓炎高工黄岩自来水公司
朱颖高工台州市计量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数字台州”发展目标,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数字化建设。“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是在路桥雪亮前四期项目的基础上以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有利于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及“数字台州”建设。 

2、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是以路桥区政府下属的台州市路桥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台州市政府控股的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得到路桥区政府及台州电信公司在政策保障和技术人员信息化等方面的全力支持,是开展“数字台州”、产业数字化等工作的唯一载体。 

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已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签订全面推进“数字路桥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路桥区政府与台州电信将依托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聚焦台州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数字化等信息化应用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以及第五款“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台州市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建设项目符合以上条款要求。 

5、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文件精神。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为实现该公共政策目标的唯一载体。 

6、专家组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成交单位为台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682999099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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