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湖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下半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结果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9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 年浙江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5〕1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农户申报,镇(街道)复核,区级估产、公示等环节,现将2025年南湖区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下半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致电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电话:0573-82838494)。
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2025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下半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实施结果汇总表.xlsx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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