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信号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缙云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4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信号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06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1 | 浙江凌升建设有限公司 | 6638179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曹钰杰 |
2 | 丽水市全胜建设有限公司 | 6699502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杜晓卉 |
3 | 浙江万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658508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赵伟见 |
4 |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6692799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凯媚 |
5 | 浙江城南建设有限公司 | 667906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戴晓红 |
6 | 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 | 6726756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黄海燕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visitcount Begin visitcount End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