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澄照乡农事服务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景宁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25日 |
景宁县澄照乡农事服务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景宁县澄照乡农事服务中心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44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标时间:2025年9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玮杰13645787059
工期: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8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1 | 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 | 4846078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金海疆 | 浙2332005202300916 |
2 | 丽水现代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4846077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杨平姿 | 浙2332021202327029 |
3 | 浙江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846078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何峰 | 浙2332016202307052 |
4 | 浙江万泽建设有限公司 | 4846078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曾鸯鸯 | 浙2332023202307750 |
5 | 浙江亿明建设有限公司 | 4846078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林 | 浙2332019202310978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时间: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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