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383]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江干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5日 |
中标公示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566980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汕头市水务局综合楼8楼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汕头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4-88545014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 招标人: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08月15日
韩江干流治理工程(汕头段)监理[项目编号:JG2025-3383]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州新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浙江元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08月15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落款发布人:李毅
落款时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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