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七实验小学食堂设备购置)第三次中标成交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1日 |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1000283_三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288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七实验小学食堂设备购置)第三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凯奇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8组88号(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28.9918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4.73(分)
| 货物类 |
| 名称:厨具 品牌(如有):鑫广润等 规格型号:1400*600*1480等 数量:1批 单价:289918.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重远,杨小强,高立,刘亚华,陈荣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11
2、评审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浠水县第七实验小学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新街35号
联系方式:1340995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13476766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409959502
正文结束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bgg/202508/t20250811_25138097.htm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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