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对廊坊市第十五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商品混凝土材料采用履约采购方式优选供货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说明:
1、工程概况:(略)
2、履约采购范围:(略)
3、施工用材:(略)
4、建设单位:(略)
5、施工单位:(略)
6、监理单位:(略)
7、质量等级:(略)
二、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必需具备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证件:
(1)、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环评报告
3、投标报价:
各投标单位依据市场规律及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先到工地了解工地位置、道路、装卸现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联系人:(略)
2、在实际施工地过程中,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商砼数量调增或调减,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项目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单位取得电子版标书
4、投标前,需缴纳1千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现金),若中标,无息退还。其他单位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5、项目要求:
混凝土来料加工模式:(略)
四、工程款支付及奖惩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形象进度为付款期限,以月度为单位,结合现场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向供方支付当期货款入账金额的(略)%(含水泥款),主体封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发生货款且已入账发票金额的(略)%(含水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入账发票金额的(略)%(含水泥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6个月内付至已入账发票金额的(略)%(含水泥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内无息返还。
2、总包单位有权,根据工程量的变动对所需商砼调增、调减。最终按实结算。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按投标报价结算。二十日后,若出厂价调整超过5%,据实调整差价;若出厂价调整未超过5%,按投标报价结算。
2、奖惩
(1)、工程施工必须按投标的承诺组织材料进场,确保工期和质量,如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天扣减(略)元,如遇不可抗力则工期顺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为准。
(2)、本项目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一经证实,总包单位有权拒付材料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联系人:(略)
标书答疑:(略)
六、开标及评标原则
(一)开标: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招标单位现场打开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
(二)评标: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内容不完整的。
2、价格出现重大偏差的。
3、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与资质证书的名称不符的。
4、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资质书上的名称不符的。
5、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仿造的。
(2)、评标程序
1、总包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投标单位的业绩情况、企业信誉、履行合同的综合能力。
2、优秀供应商评分加5分,良好供应商加4分,合格供应商加3分。
3、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对入围单位进行考察。
4、同等条件下价格低者优先考虑,不保证价格最低者中标。
5、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七、合同授予
1、中标后,总包单位与中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约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3日内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否则总包单位有权按综合排名顺序顺延,与其他供应商签订合同。
总包单位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