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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老吉利工业地块项目(设计)

所在地区: 浙江-台州-路桥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4日
中标公示正文

招标监管机构备 案 盖 章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老吉利工业地块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拟选址:位于路桥区桐屿街道。

2、建筑规模: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55789㎡(其中地块一144893㎡,地块二147604㎡,地块三63292㎡),地上总建筑面积最大为1222260㎡(其中地块一最大为477868㎡,地块二最大为491224㎡,地块三最大为253168㎡)。三个地块地下建筑面积约90000㎡。总建筑面积约1312260㎡。

地块一:本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M1),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配套用房、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144893㎡(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19467㎡,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25426㎡)。容积率为2.0—4.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38934㎡—477868㎡(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占比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函[2023]60号),且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4490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起算)≤40m(其中沿灵山街一侧主体建筑≥35m)。

地块二:本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M1),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配套用房、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147604㎡(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22806㎡,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24798㎡)。容积率为2.0—4.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45612㎡—491224㎡(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占比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函[2023]60号)执行),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起算)≤40m。

地块三:本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M1),建设内容为厂房及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63292㎡。容积率为2.0—4.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26584㎡—253168㎡(非生产性用房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占比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函[2023]60号)执行),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起算)≤40m。

注:

(1)三个地块在设计投标时可考虑1层地下室,地下室面积约90000㎡(三个地块地下室面积总和,按需布置地下空间),实际地下室面积需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及设计方案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为准。

(2)最终设计方案的容积率按发包人确定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成果内容。

(3)停车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

3、招标范围: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老吉利工业地块项目的设计产品专题研究(含路桥区、台州市、浙江省三级市场调查、考察、分析、定位等,专题研究报告内容须与设计方案相契合)、勘察(含内外业,包含三个地块及代建代征道路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二次深化设计也包含在内),编制总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并承担测量测绘定位工作、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审核服务等后续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承担施工图审查合格前的各类审查评审、审查复核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除施工图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外,其他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设计范围不含生产性工艺设计。

测量测绘定位工作费用、日照分析(方案、施工图)、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费用、装配式设计及审核费用、BIM设计审核费用、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环评、交评、水保、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涉铁评估费用(如有)等包含在设计费内。

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按三个地块统一设计、分别出图报批。

招标人有权在实施设计过程中决定施工图设计的实施范围,招标人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如招标人取消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招标人也不给予任何补偿、赔偿。如取消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的,取消部分的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施工图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审核服务等后续服务不再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承担取消部分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前(不含施工图设计)的各项审查评审工作(可能涉及的评审审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相关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总费用约54259100元)。

5、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方案补偿费,向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20万元人民币,向总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10万元人民币;其余投标人(包括投标方案不成熟、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以上排名指评标阶段,非资格预审阶段。

6、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格预审单位资质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1和1.2资格条件:

1.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1.2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注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2、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预审申请人出具2024年8月、9月、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凭证。投标人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21〕2号)的相关规定,必须采用电子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资格预审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文本大小为A4):

1、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5、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和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2024年8月、9月、10月);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7、派驻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

8、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可以体现企业自身和项目负责人实力的资料(如有)(提供相关作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资料(如有)(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总数不多于3个,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业绩个数>3个的,按业绩规模(地上建筑面积)最小的3个进行评审)。设计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提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提供)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时间为准,分多次验收的,每次验收时间均须符合要求)以来完成过的地上建筑面积400000㎡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缺一不可。

设计业绩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和其他设计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中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必须是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按竣工验收材料为准。

联合体形式获得的业绩,其业绩中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提供)独立完成,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设计图纸(仅需提供加盖图审合格章、出图章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总说明部分及总平面图);②设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图等)。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如设计图纸、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投标人信息、承包范围(设计阶段)的,必须附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

10、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资料(如有)(业绩总数不多于1个,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业绩个数>1个的,按业绩规模(地上建筑面积)最小的1个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可与资格预审申请人业绩为相同业绩)。设计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时间为准,分多次验收的,每次验收时间均须符合要求)以来完成过的地上建筑面积400000㎡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缺一不可。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按竣工验收材料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设计图纸(仅需提供加盖图审合格章、出图章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总说明部分及总平面图,图纸中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和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一致);②设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图等)。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如设计图纸、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信息、承包范围(设计阶段)的,必须附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

1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简述;根据本项目地块准入行业要求,对路桥区、台州市、浙江省三级的相关布局行业了解情况(如有)【可采用图文(建议不多于10页)】;

12、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中除标有“(如有)”字样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须提供,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仅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如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独立评审,按照资格预审申请人实力由强至弱以1开始进行排序(排序不并列)并赋值(排序序号=赋值分)。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人排序赋值分进行累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实力得分。实力得分最小者为排名第一,次小者为排名第二,以此类推;若有实力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实力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前述方法进行第二轮排名。最后选定七名排名靠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七家的,则全部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入选后续投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

五、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1、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西大厅(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

2、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 月17日上午09:30至10:00

备注:实行资格预审文件“即交即走”,各资格预审申请人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及时将资格预审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并立即离场。

3、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具体办理办法请联系0576-88685069)

4、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大地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伟伟联系电话:0576-82510225

5、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炳洪联系电话:13362681081

2024年12月04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jyxx/002001/002001003/20241204/c7742433-aa04-4183-aa0f-8f29d53b3659.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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