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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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林周县***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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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资金来源:(略)
预算资金:(略)
最高限价:(略)
供货地点:(略)
供货期:(略)
项目用途:(略)
标段划分:(略)
采购内容及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略)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izang.gov.cn))进行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相关 CA 证书锁,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CA 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6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里面办理电子保函)。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