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责检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责检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3楼
联系人:金进生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7985588
传真:0571-87985599
二、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责检查项目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由于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责检查对沪杭甬所辖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涉及内部文件、企业自身安全履责情况,检查结果如外泄存在风险,因此采取直接邀请招标,邀请对沪杭甬及所辖单位开展过安全咨询业务且信用较好的咨询机构进行安全履职检查。
四、邀请供应商情况
1.供应商名称: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2.供应商名称:舟山振舟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富丽岛路318号
3.供应商名称:江苏恒达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758室
五、评审及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针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责检查项目,评审小组于11月20日14时30分对3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元) |
排序 |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000 |
1 |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7楼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7985588
传真:0571-87985599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2ywgg5fw/67451.htm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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