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26日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我局对2023年4月底前印发的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情况,拟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以继续实施的拟继续有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5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邮政编码:315000,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海光大厦5楼)。
电子信箱:673976510@qq.com。
附件:1.拟废止的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征求意见稿)
2.拟继续有效的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拟废止的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和三统一编号 | 起草单位(实施部门) | 失效理由 |
1 | 关于调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海民〔2020〕48号 BHSD10-2020-0002 | 民政局 | 每年都调标,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 |
2 | 关于调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海民〔2021〕39号 BHSD10-2021-0001 | 民政局 | 每年都调标,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 |
3 | 关于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海民〔2020〕11号 BHSD10-2020-0001 | 民政局 | 每年都调标,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 |
附件2
拟继续有效的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征求意见稿)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和三统一编号 | 起草单位(实施部门) | 失效理由 |
1 | 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民〔2019〕94号 BHSD10-2019-0003 | 民政局 | 仍在按照政策执行 |
2 |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公益性公墓名称命名规范的通知 | 海民〔2020〕58号 BHSD10-2020-0004 | 民政局 | 仍在按照政策执行 |
3 |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曙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海民〔2019〕3号 BHSD10-2019-0001 | 民政局 | 仍在按照政策执行 |
4 | 关于印发重新修订<海曙区惠民殡葬政策资金专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民〔2019〕48号 BHSD10-2019-0002 | 民政局 | 仍在按照政策执行 |
5 | 海曙区公益性公墓附属设施建设改造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 海民〔2022〕6号 BHSD10-2022-0001 | 民政局 | 有效期三年,到期时间是2025年。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