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区城市防洪服务项目合同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21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嘉兴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2023年度市区城市防洪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16092500单位:嘉兴市水利局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3年度市区城市防洪服务主要工作任务:1、小包围4座节制闸与28座闸站、泵站管理工作;2、大包围54.4km防洪堤、53座大中型节制闸管理工作;3、河道防洪排涝和河道活水换水;4、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5、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6、水利标准化运行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092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嘉兴市区城市防洪工程由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所需的服务涉及市区防洪排涝、河道活水换水等工作内容,以社会公益和环境效益为主,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本项目必须有大型排涝泵站、防洪堤、防洪节制闸等设备设施联合调度运行,目前嘉兴市市区范围仅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唯一一家具备大型排涝泵站、防洪堤、防洪节制闸等设备设施,其团队实力强,且工程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和资产管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服务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禾兴北路15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朱小焰
联系电话:15888358775
传 真:/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吉水路303号嘉兴市水利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庄红明
监管部门电话:13905731789
传 真:/
地 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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