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鳌江镇与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及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13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3年鳌江镇与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及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标项一: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鳌江镇与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可提高鳌江镇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且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为了能更好对的达到宣传效果,计划进行《新平阳报》、《平阳第一时间》等媒体宣传策划。广播、电视、报纸、微信、APP 均具有本地服务性,且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属事业单位,是当地能够高标准满足需求的宣传供应商。 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为平阳县融媒体中心下属国有企业,负责县级广播电视等各类自办节目的采编、制播工作;承担上级广播电视地面无线覆盖任务,做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无线转播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广告制作、发布。运营的主要媒体平台包括“报、网、端、微、屏、播”六位一体的全媒体矩阵。负责运营平阳县内的媒体、载体工作。担负着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重要宣传任务,具有全面性。 综合考虑该项目采购标的市场独特性并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温财采(2022)10号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特殊性,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标项二: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委机关报,长期以来承载着温州市委政府的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任务,是温州地区唯一的政经大报,以“主流、权威、有用、好看”为办报理念,在温州发行覆盖面最广,聚集了本地优质的媒体人才,并且拥有一支政治素养、专业素质高的采编队伍,在引领正确舆论导面上有权威性,在宣传策划创新方面优势明显。现有温州晚报、温州新闻APP(手机客户端)、党报阅报屏、温州日报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宣传策划工作包括《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温州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宣传策划,鳌江镇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全面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综合考虑该项目采购标的市场独特性并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温财采(2022)10号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标项一:
名称: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白石街3号楼B幢
标项二: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公园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13622
传 真:/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吴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63888115
传 真:/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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