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项目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
一、合同编号:11N732033633202313602
二、合同名称: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zya2023-lq10
四、项目名称: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螺洋街道办事处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螺洋居青春路17号
联系方式:0576-82355302
供应商(乙方):浙江飞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宝善桥村218号
联系方式:137352674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螺洋街道办事处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项目 数量:2.00 单价(元):8542197.2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全街道辖区16个村(居、社区)的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不含104国道西复线通站道路、上保灵山街及经过螺洋辖区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冲洗,城市“牛皮廯”小广告清理等,不含菜市场和有物业的住宅小区内部清扫保洁。服务要求:环卫保洁作业与管理机制的改革,坚持“管干分离、责任到位、科学考评、奖罚适当”的原则,通过建立环卫市场化管理系统,适应创建新形式和城市新形象要求的保洁作业质量监督考核机制,实现保洁工作的高效和长效,提高螺洋街道环境卫生总体水平。服务时间:两年。第二年财政预算金额未达到原合同金额或者第二年财政预算未通过的,第二年合同的约定自动失效。服务标准: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其他道路、人行道和其他城区村居道路,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主次道路每天清扫不少于1—2次,早上在7:00前全面普扫完毕,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要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地面干净,无成堆垃圾,视线无废弃物存在,无明显积泥积水,绿地净,边角净,无卫生死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责任区域内的道路及两侧人行道外2米保洁及小街,生活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金额(元):17084394.5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