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环城东路北段延伸线市政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22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15D10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环城东路北段延伸线市政工程设计(第二次)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2日
招标人: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王先生13857099639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78-7250228
中标候选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柴同志证书编号:A3252020200034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壹仟零肆拾玖元整(小写:¥1351049.00元)
下浮率:19.8%
设计进度: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
visitcount Begin visitcount End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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