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草田漾单元TH-10-02-02D地块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湖州市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草田漾单元TH-10-02-02D地块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2月13日 |
中标公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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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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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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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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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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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湖州市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无
联系人:无
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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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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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
联系人:无
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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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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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草田漾单元TH-10-02-02D地块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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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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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501065000124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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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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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1.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3.1.1项资质;2)境外投标人需与不超过一家具有上述3.1.1项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境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境内注册,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各方付款比例等内容。4)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各自承担法律责任。3.1.4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3.2.2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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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4000000.00元 | 0 | 无 | |||
| 响应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1.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上述3.1.1项资质;2)境外投标人需与不超过一家具有上述3.1.1项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境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境内注册,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各方付款比例等内容。4)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各自承担法律责任。3.1.4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3.2.2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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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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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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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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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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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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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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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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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至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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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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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2-257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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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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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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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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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3(容纳8人 电话:0572-25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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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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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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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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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25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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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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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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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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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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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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