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条件说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中心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租的景区主坝小店服务点和环湖绿道五公里处服务点。 一、具体出租条件如下 (一)交易标内容: 1、服务点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①主坝小店服务点,地上一层,实用面积(略).8㎡; 2、经营内容: ①主坝小店服务点:(略) 3、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竞标人可自行前往查看,未查看的竞标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标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易底价: 1、主坝小店服务点,0.(略)万元/m2/月,即每月租金0.(略)万元。每月另付0.(略)万元垃圾清运费。 (注:(略) (三)服务点经营禁止事项: 1.未经允许禁止超经营范围项目经营。 2.经营场所必须对外开放经营,不得作私人会所。 3.仅限室内经营,公共场所(含门前走廊)严禁摆卖占用,涉及文化教育培训,表演活动经审批可以使用。 4.禁止在服务点及周边租售运动设备(包括骑行单车、滑板车、儿童扭扭车等)。 5.禁止经营对景区环境有污染的项目。 6.服务点禁止使用明火蒸煮食品. 7.食品加工禁止产生油污. 8.禁止经营售卖烧烤。 (四)中标经营期五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中标经营期总金额的(略)%收取,租金单价每年度递增5%,无装修免租期,经营权严禁转让。经营期结束景区收回重新招租。 (五)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满6个月。没有经营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属违约,合同终止,并处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满6个月不足(略)个月的终止合同扣2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略)个月不足(略)个月的终止合同,扣1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超过(略)个月的,终止合同,不再扣违约金。经营期间乙方若需撤租,必须提前(略)天向甲方申请。 (六)门前卫生五包。 ①包卫生清洁:(略) ②包门面整洁:(略) ③包绿化完好:(略) ④包无店外经营:(略) ⑤包停车秩序:(略) (七)乙方经营必须了解物业现状和管线布置情况,不准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数量超负荷用电。 二、竞标人资格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含有景点允许经营范围。 (一)竞标人代表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二)竞标人公司必须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如果曾与招标人的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竞标。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须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竞标人须知 (一)竞标人必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景区环境,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略) (二)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认真阅读《红花湖景区服务点招租合同(样稿)》。一经中标成功,视为中标者对《红花湖景区服务点招租合同(样稿)》无异议。 (三)服务点竞价保证金按标的经营周期总金额的(略)%收取: 1、主坝小店服务点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略)万元。 (四)竞租方项目中标后,请竞租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结果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先前往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交易中心产权部办理成交手续后必须与管理中心签订经营协议,过期视为弃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五)本次招租,标的物不享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略)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租金工作事宜的函》(惠财资函〔(略)〕(略)号)的租金减免政策。 (六)重要提醒:(略) (七)本说明中列明的事项,由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事后审核。如中标人审核不合格则中标结果无效,服务点经营权重新挂牌交易。 (八)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租赁合同、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九)惠州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