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延寿县全民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延发改字》【(略)】(略)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延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延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地点:(略)<>
2.4建设内容:(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2.7计划工期:(略)<>
2.8工程质量:(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经理(1人)要求:(略)<>
3.2.2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略)<>
施工员(1人):(略)<>
质量员(2人):(略)<>
安全员(2人):(略)<>
*标准员(1人):(略)<>
*材料员(1人):(略)<>
*机械员(1人):(略)<>
*劳务员(1人):(略)<>
*资料员(1人):(略)<>
注:(略)<>
2、提供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财务要求:(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于本项目公告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4.2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http:(略)<>
3.4.4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a.基础信息网页;<>
b.行政许可信息网页;<>
c.行政处罚信息网页;<>
d.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网页;<>
e.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
3.4.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3.5资格审查方式:(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上发布。<>
7.其他<>
7.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平台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