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略)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长沙高新区(略)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排水预审项目:(略) | 项 | 1 | (略) | | 2 | 长沙高新区(略)年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第三方技术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道路预审项目:(略) | 项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项报价表 采购代理编号:YYGJCG(略)-(略)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报价金额(万元) | | 1 | 排水预审项目:(略) | | 1.1 | 排水规划资料整合建库:(略) | 项 | 1 | (略).2 | | 1.2 | 己批已建市政工程排水设计资料入库:(略) | 项 | 1 | (略).5 | | 1.3 | 排水预审:(略) | 项 | 1 | (略).1 | | 1.4 | 排水规划依据图动态维护:(略) | 项 | 1 | (略) | | 小计 | (略).8 | | 2 | 道路预审项目:(略) | | 2.1 | 道路规划资料整合建库:(略) | 项 | 1 | (略).2 | | 2.2 | 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道路设计资料入库:(略) | 项 | 1 | (略).5 | | 2.3 | 道路预审:(略) | 项 | 1 | (略).1 | | 2.4 | 道路规划依据图动态维护:(略) | 项 | 1 | (略) | | 小计 | (略).8 | | 1+2合计报价 | (略).6 | | | | | | | | | 人员类别 | 报价金额(元/工日) | | 高级工程师 | (略) | | 中级工程师 | (略) | | 初级工程师 | (略) | 注:该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材料、人工、交通、食宿、文印、通讯、保险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3 履行方式:(略)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一、审查依据 1、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上位规划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略)年版)的通知》(建质[(略)](略)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略)〕(略)号) 4、《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范围 高新区麓谷核心园区范围(含托管区域,总面积约为(略)平方公里)内的市政道路及排水等相关管线。 三、项目内容与深度 项目分为道路预审和排水预审两部分,其中: 1、道路预审内容 收集高新区范围内道路规划进行分析、整合、标准化处理,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道路规划拼合“一张图”;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道路(含管线)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对(略)年报建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或道路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道路预审意见单。 2、排水预审内容 复核排水图纸拼接后的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对接情况;建立标准库,对所有成果进行图层和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处理和统一,搭建排水规划拼合“一张图”;对已批已建市政工程项目排水设计图纸进行分析,核查设计图纸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标准化入库;对(略)年报建的市政排水设计项目或排水规划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出具排水预审意见单。 四、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为技术审查报告和相应图纸。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装订成果6套。项目按长财采购[(略)]6号文规定进行验收。 五、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周期:(略) 1、甲方将在整个合同服务周期内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 2、抽查时将考核单个委托任务的成果提交时效(正点率)、审查内容准确性、表达完整性(正确率)等内容。甲方对具体抽查项目进行评定,如该次抽查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理: ①逾期提交成果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从未付合同费用中扣(略)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逾期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略)元合同款。 ②提交的成果内容出现重大瑕疵,引发不良后果的每次扣(略)元,出现三次或以上重大瑕疵的将约谈乙方主要负责人并一次性扣除(略)元合同款。 ③违规承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指对应采购包涵盖的审查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方案设计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将解除本采购合同,重新采购。 3、甲方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收集相关主体的反馈及征集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乙方服务工作实施监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略)]6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作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如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服务。如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7)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4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2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略) %的违约金。 7.6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7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资料及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服务应收合同价款的 2‰。 7.8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在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的基础上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技术服务费的(略)%,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支付(略)%技术服务费。。 7.9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略)日内无条件返工至满足要求;返工超过(略)日仍不能通过审查的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1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略).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