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建设项目(重发)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象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3日 |
一、合同编号:11N0029626412021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建设项目(重发)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NBITC-202110318G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二期)建设项目(重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191号
联系方式:057465008931
供应商(乙方):浙江环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5881243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PM2.5颗粒物监测仪 数量:9.00 单价(元):2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Thermo规格型号:5030i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设备室外机箱及机箱内外配套设备 数量:9.00 单价(元):41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浙江环舟规格型号:定制(研华610)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数量:9.00 单价(元):3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浙江环舟规格型号:与设备配套
2.合同金额(元):3137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4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FPCSBJ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