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不动产公证承诺制试点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整理中心
项目名称:莲都区不动产公证承诺制试点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表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办【2019】1277号)文件精神,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思路,结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验和我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动产非公证承诺制试点辅助性工作外包,在现行的程序框架下,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辅助体系建设,充分考量并发挥公证机关在多年来对房产继承方面积累经验和公证赔偿机制优势,推动我区不动产登记的改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司法辅助工作的要求,其需要一个专业的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够为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调查报告》。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丽水市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服务申请,而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则是莲都区唯一一家公证机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01日 至 2022年08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颜子斌
联系电话:0578-2668137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69165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