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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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略) 年教育园区安保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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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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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占地 (略) 亩, 建筑面积 (略).(略) 万平方米, 在校生约 (略) 人。现有教育园区校区(东区)和汴河路校区(西区)(南院)。拟委托成交供应商从事教育园区校区(东区)、汴河路校区(西区) (南院)的安全保卫、门卫值勤、校园巡逻和辅助消防工作,负责校园安全,承担采购人安全责任及高校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三全育人和立德树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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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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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执勤、校园巡逻服务工作负责校园 (略) 小时全天候门岗值守和校园管理,负责校园内公共区域治安、交通、巡逻、消防以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园四周铁栅栏围墙防护、水面管理、大型活动安保、临时性安保任务以及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等,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采购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略)<> |
|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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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年综合考评达到 (略) 分以上,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逐年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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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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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略)<> |
注:(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录久,凌晓伟,王琪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宿州学院(略)年教育园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