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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日报》宣传推广项目续签合同(2022年度)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芙蓉区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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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DY-(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日报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湖南日报》宣传推广项目续签合同((略)年度)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高新区《湖南日报》宣传推广 其他服务(略)-(略)年度湖南日报宣传推广,每年包含2个头版头条报道及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和华声在线的移动端同步推送;湖南日报专版采写刊发(略)次(半版);新湖南客户端内容审核发布(略)条;专题制作发布1条(挂长沙频道(略)天)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预算为(略)元/年,合同一年一签。1(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伍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

数量单价

总价

备注

1

湖南日报专版采写、刊发

安排专职的采访团队对湖南日报原创内容采写,范围包括:

(1)高新区政务新闻采访;

(2)对发生在高新区的日常新闻如招商宣传、项目签约开工、企业动态、社会民生新闻等动态新闻进行第一时间素材的采集;

(3)充分挖掘高新区经济发展、产业聚集、项目建设、改革创新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新闻和深度系列报道,并且向新湖南客户端、学习强国、人民号等外部上级媒体平台宣传推介。

次/

半版

(略)

(略)

2

新湖南客户端内容审核、发布

按照新闻“三审制”要求,对新湖南客户端内容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全部文字稿件、图片采写、编辑。

(略)

(略)

3

专题制作、发布

根据重大事件、新闻,自主制作专题,并挂新湖南客户端长沙频道(略)天。

1

(略)

专题制作(含新闻采写、图片采集、专题搭建等),费用1.2万。发布费用6万,发布于新湖南客户端头条频道第六条。

合计优惠金额小写:(略)0(略)/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3.3 履行方式:(略)

乙方帮助甲方实现以下目标:(略)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略)
第二次付款:(略)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湖南日报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1、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股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6.2 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6.2.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3 乙方的权利

6.3.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但应提前向甲方一次性、书面提出。

6.3.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6.4 乙方的义务

6.4.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6.4.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4.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4.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4.6乙方对发布内容进行终审,保证不存在发布事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

7.3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4乙方在为长沙高新区官网提供新闻内容维护期间,当出现报道的信息失真、有误,资讯质量水平低下,报道内容涉嫌违规侵权,报道严重滞后等不符合本合同服务要求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最大程度消除不利影响及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三次出现同类型问题的,甲方视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承担因违规、侵权而受到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停止运营活动并做好交接工作。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注:(略)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略)号 地址: 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略)号新湖南大厦(略)楼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熊佳斌
委托代理人: 蒋学龙 委托代理人: 张笑笑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传真: (略)-(略)
采购计划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