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检测项目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婺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1日 |
一、合同编号:11N00261316920211601
二、合同名称: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检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2040012021006-FYCG023
四、项目名称: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康市江南街道金胜路327号
联系方式:0579-89293516
供应商(乙方):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9号2单元6楼
联系方式:139579631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检测服务 数量:1 单价(元):358868.9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检测点位:永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约538个,约2665个点位,具体点位以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任务为准。2、检测指标: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5个指标。甲方可书面要求加测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根据实际加测指标加收检测费(具体检测指标以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任务为准)。3、检测频次:委托性检测每季度一次,日常检测不定期。服务要求: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试行)》(建村发〔2017〕212号)文件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相关要求进行排放检测和结果评价。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指定时间由乙方履行检测工作。服务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试行)》(建村发〔2017〕212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等
2.合同金额(元):35886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01 15:07:5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