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象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一、合同编号:11N00296441X2021601
二、合同名称:象山县石浦镇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212132
四、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镇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联系方式:13732121727
供应商(乙方):宁波泾渭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西街道吴中路1号5楼
联系方式:0574-657663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服务 数量:3 单价(元):135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象山县石浦镇,管理范围: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6座、标准化山塘44座、闸门38个、县级乡镇级河道12.7公里、村级河道78.7公里等。服务要求:山塘、水库按《乡镇(街道)标准化管理小型水库(山塘)工程物业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专业化管理;海塘按《乡镇(街道)标准化管理海塘工程物业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专业化管理;标准化堤防按照《乡镇(街道)标准化管理堤防工程物业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专业化管理;河道溪坑按《乡镇(街道)河道(溪坑)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专业化管理;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标准:参考标准:《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浙水科[2018]10号)、《关于下发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服务试点乡镇(街道)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象水发[2019]3号)《宁波市“河长制”(河长)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遇管理制度变化,供应商应按照最新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如供应商不按照最新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2.合同金额(元):406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9 14:2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