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财政局关于我县2021年度财政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磐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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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财绩〔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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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财政局关于我县2021年度财政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磐安县委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一、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2021年全县有99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绩效自评项目755个,涉及资金18.28亿元;抽评项目90个,涉及资金9.39亿元;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3个(上下联动项目1个),涉及资金6.43亿元;财政整体绩效评价2个(档案馆、九和乡),涉及资金1624.01万元。
二、评价项目主要绩效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2个单位财政整体绩效评价以及12个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项目情况总体良好,其中农村饮用水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成效明显。但是企业对接多层次市场行动计划等政策性项目存在问题较多,具体见附件。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县委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逐步实现从项目的绩效评价向部门或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转变,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预算编制环节要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防止“拍脑袋决策”,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财政部门将严格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安排预算。
(三)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被评价的单位,必须在收到绩效评价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按照绩效评价报告的建议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我局绩效评价组将进行跟踪评价,如发现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纠正或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察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要根据预算资金管理的要求,重视单位财会工作,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为经济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附件:2021年度县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磐安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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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
2021年度县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 部门 | 项目 名称 | 项目起止 日期 | 评价金额(万元) | 绩效评价结果 |
1 | 农业 农村 局 | 农村饮用水提标改造 | 2019-2020年 | 17,880.64 | 一、项目基本概况:2018年起三年时间内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总投资1.83亿元,提升148个村7.62万人的农村饮用水条件,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水厂5家,完成城区管网延伸10个村,乡镇(街道)供水管网延伸或提升96个村,单村供水改造提升42个村,配套净化消毒设备20个村。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经过三年达标提标行动,县城供水1处,乡镇供水工程14处,联村供水工程15处,单村供水工程115处。磐安县农村居民人口18.6万,三年达标提标覆盖总人口14.1万,保留分散供水人口0.34万。截止到2020年,磐安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6%,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2.1%。与2018年饮用水情况相比较,农村饮用水普及率提升0.03%,供水保证率提升18%,水质达标率提升13.2%,规模化覆盖率提升27.7%,缩减单村供水站75个,新增水源15处(其中新建山塘4座,新增2座小型水库水源)。2. 通过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自来水普及率超99%,水质达标率达到92.1%。3. 已统一核定农村供水工程饮用水供水价格(磐发改价格〔2019〕28号),并实行“一户一表”,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资产归属磐安县水务的水厂,用水量按季度抄表计量,收费到户;对委托统管的单村供水工程,用水量按半年抄表计量,水务公司将用水缴费通知单集中送达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收缴,并以村为单位缴入水务公司。(二)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7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水费收入难以保障管护费用,管护补助资金压力较大。2.部分村村内管网使用年限较长,管网漏损率偏高。3.2019年度农村饮用水提标计划完成整体进度不快。4.项目工程决算管理有待加强。5.《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有待更新完善。 四、建议:1.依据磐安县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管护经费补助标准,并制定相关文件办法,尝试推行分类补助、阶梯补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饮用水工程日常运行维护。2.重视对农村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3.应及时督促业主单位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工程结算管理。4.应根据磐安县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磐安县农村饮用水统建统管实施办法》,明确农村饮用水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管理主体。 |
2 |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19-2020年 | 10,874.03 | 一、项目基本概况:1.2018年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高标田建设资源进行了全面的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农田项目56个,建成高标农田面积11.0465万亩。同年,将尖山镇(全域土地整治项目)、玉山镇、尚湖镇、安文街道、方前镇、大盘镇、双峰乡7个乡镇街道39个项目,合计面积6.1128万亩上图入库;其余新渥街道、冷水镇、仁川镇、盘峰乡、窈川乡、双溪乡、九和乡7个乡镇街道的17个项目未上图入库。2.2019年机构改革后,2018年已上图入库的第一期39个项目继续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完成;未上图入库的第二期项目由农业农村局接手实施管理。农业农村局将第二期的17个项目45个标段,面积4.95万亩任务分两个年度作为磐安县2019年、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并根据高标农田建设与补助标准等要求,新增了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标段,共计47个标段。3.2019-2020年度磐安县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财政资金20,897.01万元(预算总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3,91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635.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18.00万元,县财政资金8,764.43万元。截止2021年5月,各级财政资金共支出10,874.0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8.13%,合同支付总进度为58.75%。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打通村与村、乡与乡之间的断头路,实现农村整合发展。2.在促进农业生产、农户复耕有积极作用。提高了耕作意愿,提高农户家庭收入。3.项目制定了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落实了管护责任,各项工程设施管护良好,可持续性较好。(二)评价结论。本项目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绩效评价得分86.27分,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绩效评价得分74.16分,按项目支出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为82.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2.规划设计合理性、可行性有待提升,工程施工图和实地情况差距较大,存在缺项、漏项等问题。3.投资预算工程量漏项较多。4.前期政策处理有待加强。5.我县实施的高标农田建设立足于沟、渠、路、桥、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未能深入融合相关高标农田建设标准,缺少土壤培肥、土壤改良等相关技术措施,耕地质量需进一步提升。6.乡镇街道的工程管理仍需加强。7.项目验收进度有待跟进。8.项目工程决算管理有待加强,竣工决算滞后导致资金使用率较低。9.高标农田上图入库管理有待提升。 四、建议:1.加强项目绩效管理。2. 要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工期,进一步规范规划方案评审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单位考核机制,强化对规划设计方案后评估。3.提高群众的参与度。4.尝试将高标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推进农业结构调整。5.完善工程监管,规范工程管理程序。6.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工程结算管理。7.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全面验收程序进行核实确认或重新组织验收。 |
3 | 财政局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 2019-2020年 | 2050 |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10月14日下发了磐财基〔2020〕29号文件,对玉山佳村、尖山镇新楼村、尚湖镇岭干村、冷水镇虬里村的项目进行调整并报省财政厅备案,通过重点建设和示范引领,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磐安县2019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项目,推动辖区双坑、岭干等15个村集体高质量建设项目的开展,有利于补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短板,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提高村民的满意度、获得感,进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2. 一些地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难以实现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效和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实施,向各试点项目所在村发放了补助,有利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3. 评价项目的实施,向各个村集体发放补助,有利于减轻村集体经济压力,保证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培育了受补助村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各项目均能持续产生盈利,有利于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推动各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村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二)评价结论。磐安县2019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项目整体质量良好,项目支出合法合规,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较好,也具有实施的必要性,结合评价指标,经评价人员综合评定,项目得分91.5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缺乏项目实施后期的管理手段。财政局根据各子项目的工程主体建设情况,向各个村集体发放了补助款,项目建成后具体的经营、运作由各个村集体自行负责,没有发现相关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制度、政策,不利于提高对财政补助建设项目的后期监管,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不利于提高建设项目后期运转的科学性、规范性。2.子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效率不高。子项目基本在2020年底建成并通过了验收,但截止2020年8月9日,仍有较多项目未完成装潢等后期工作,导致项目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3.存在乡镇向村集体打款不及时的现象。2019年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补助款是由磐安县财政局下拨给各乡镇、街道,后由乡镇、街道拨付给各村集体,部分乡镇存在补助款下拨不主动、不及时的问题。4.项目资料的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村集体项目资料的规范性不足,存在如建筑承包协议内容不完整,合同、验收报告上没有填写时间等问题。 四、建议:1.提高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水平。2.加快项目投入使用进度。3.及时向村集体拨付补助款。4. 提高项目资料的规范性。 |
4 | 文广旅体局 | 全域旅游发展 | 2018-2020年 | 14,976.71 | 一、项目基本概况:文广旅体局拟每年安排5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品牌创建、产业融合发展、乡村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市场拓展、招商引资、人才培训、资源保护、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招徕游客奖励及旅游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奖励或补助。其中:旅游宣传营销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宣传网络建设等。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 2017—2019年磐安县旅游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22.71%,游客人数年平均增长率为14.66%;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旅游总收入及游客人数有所减少,减少趋势较小;2021年1-5月较上年同期增长较为明显,分别为63.94%和64.02%。2. “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新增农家乐100家,床位1475张,规范提升共享农屋1000户;新增省级休闲乡村2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4个,营业收入达3.2亿元,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仅下降了0.09亿元,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2017—2020年旅游收入从101.50亿元增长至138.2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4.62%;旅游产业增加值从6.89亿元增长至10.01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3.26%;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7.78%增长至8.29%,经济效益明显,上述指标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有所下降。3. 旅游项目的发展与建设,能较大程度上带动当地周边酒店、餐饮、商业、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的发展,以旅游项目为中心,不断开发经济收入新途径,形成当地居民实现收入新形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二)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4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2.投诉反馈机制有待完善。3.智慧旅游有待进一步推进。4.旅游新业态发展相对滞后,除常规旅游产品外,全县在业态植入、产业融合等旅游新业态发展上比较缓慢。 四、建议:1.加强项目绩效管理。2.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文广旅体局可根据磐安县旅游实际发展情况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负责辖县内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3.完善景区景点精细化管理。全面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形成智慧景区,实现景区手机导览图下载、客流量应急报警机制等技术应用,提高景区的管理效率,为游客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4.以规划为龙头,努力完善规划体系,多规合一。深化全域旅游理念,将旅游规划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尝试“集点、连线、汇面”的思路,把分散的景区景点和旅游资源串成线、集成团、连成片,形成具有磐安特色的旅游风景廊道。在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中,还需要因地制宜地创新个性化和专业化。 |
5 | 农业农村局 |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 2020年 | 586.04 | 一、项目基本概况: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财政局于2020年1月10日下达了《关于下达磐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磐农〔2020〕9号),于2020年4月27日下达了《关于磐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磐农〔2020〕83号),决定开展磐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磐安县新渥街道中卢村黄七坞。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840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平台、围墙、门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80立方米冷库、车辆人员消毒棚40平方米,购置安装高温化制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提升设备、配电工程、监控设备、洗消设备、通风设备等各一套,购置安装畜禽无害化运输车、地磅秤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 256.00万元,设备购置投资 324.00万元。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避免病死猪随意弃置导致的疫病疫情的产生,维护公共安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可以防止病死动物流入市场,危害人体健康,保障畜产品的销售安全;可以消除动物间的疫病散播源,有效防控动物疫病。2. 有效避免对土壤、水源、空气的环境污染,有利于推动辖区整体生态环境的提升和磐安休闲养生旅游“一号产业”的发展。3. 能够持续保证我县病死禽畜得到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遏制因病死禽畜导致的疫情疫病,保证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安全健康。(二)评价结论。综合评定,项目得分92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单位周边空气质量较差。评价人员在实地踏勘项目现场时发现,磐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周边的空气弥漫着异味,经询问系项目单位堆肥发酵项目产生,对周边的空气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不利于周边环境的提升及无害化处理中心良好形象的建立。2.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欠规范。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存在部分砂石、砖头等支出仅取得了收款收据,未取得正规票据。 四、建议:1.改善项目周边环境。针对当前项目周边空气异味的问题,建议项目单位及时查明原因,有针对性地通过技术改进、废气集中处理等方式改善现状,避免对空气进一步污染,也防止后期周边群众出现抵触情绪,造成信访等事件,给民生工程造成不好的影响。2.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虽然项目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但在进行财政资金相关项目建设时,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资金支出时,要求供应商出具规范的票据,项目支出尽量通过公司账户进行转账,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有迹可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 |
6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智慧城管建设 | 2019-2021年 | 282.77 | 一、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浙江省推进智慧城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 号)、《中共金华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磐安县财政局计划安排县级财政资金339.50万元,拨付给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开展2019—2021年智慧城管建设项目。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 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完成了城区高空天眼的租用、主动智能执法平台的建设等,提高了对重要公共区域和核心公共区域的监控能力。2. 加强内部管理,打造完善执法队伍。通过数字执法系统的建设,可以实时查看并记录每一位执法人员的路面巡查轨迹、现场信息,可以通过系统进行考勤/审批、任务下派、经费支出的线上申请和审批等。3.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有力打击了乱堆物料、沿街晾挂、违规经营等行为,有效提升了辖区的整体形象。4.数值化建设项目是不断发展、不断更新、不断延续的,在前期数字化执法建设的基础上,完成了新一期的数字执法系统项目、路面执法系统、可视化指挥高度系统等,为城市管理工作、城市执法队伍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评价结论。项目得分87.5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交付存在延期。2.缺乏对供应商的惩诫机制。3.监控盲区较多。因当前项目单位所使用的监控探头大多是与公安部门共享的监控探头,探头的点位布置、朝向均侧重与路口,与项目单位需要监控的道路两侧、中间范围存在差异,导致监控盲区多,仍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现场巡查,不利于智慧城管的进一步提升。4.存在项目支出内容相关性不高。 四、建议:1.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建议项目单位严格根据签订的合同,规范采购系统的交付时间,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高效。同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及时交付、通过验收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对项目款进行一定的扣减。2.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力。建议项目单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力,如通过多次不能按时维护、违约即拉入采购黑名单;在合同中约定并提高供应商的违约代价等形式,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3.提高城管监控水平。一方面,通过加强与移动、电信等供应商的合作,开展相应监控设施、系统的建设及租用,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机器代替人巡,达到真正的智慧城管;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增设广角摄像头、完善监控点位等方式,尽可能实现监控的共用,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4.提高支出分类的准确性。建议项目单位合理区分项目支出,不得将其他支出纳入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支出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性。 |
7 | 交通局 | 城乡公交基本服务购买项目 | 2018-2020年 | 5039.88 | 一、项目基本概况:由磐安县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磐安县顺和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城乡公交基本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城区公交和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对两家客运企业进行财政补助,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交通的建设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出行便利性。2018-2020年,磐安县财政局计划安排财政资金6000万元,用于延续并进一步推进磐安县2018-2020年城乡公交基本服务购买项目。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通过构建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运行机制,促进了“一城三片”深度融合,助力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为打造宜居宜游的品质山城提供了交通出行保障。通过建立公益性票价体系,实行优待人群票价减免,增加了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社会和谐稳定。2.通过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优惠的乘车价格,给辖区群众提供了便利、实惠的出行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辖区私家车的使用频率,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及对空气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助,降低了购车成本,提高了客运公司新能源汽车的占有率和使用率,降低了传统燃油车的有害排放,加强了对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3.能够保证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进而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辖区生态环境,2018年10月,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我县制定了2018-2035年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根据科学规划推动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同时,通过制定补贴实施办法,减轻了恒风、顺和两家客运公司的经济压力,保证了项目的长效发展,磐安县2018-2020年城乡公交基本服务购买项目整体可持续性较好。(二)评价结论。项目得分85.6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运行成本审核进度慢。至项目评价日,第三方中介机构于2019年9月出具了2018年度的成本审核报告。2. 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升。3.公交班车的合理性有待加强。4.存在部分公交老化、设备损坏。5.站点班车信息设置不完善。6.财政负担较重,缺乏营收手段。7.项目资料欠规范。。 四、建议:1.加快运行成本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提高服务质量。3.合理调整班车运行。4.加强运营车辆的维护保养水平。5. 规范站台班车信息设置。6. 开源节流,减轻财政负担。7.加强项目资料的管理。 |
8 | 教育局 | “明眸摘镜”工程 | 2020年 | 373.246 | 一、项目基本概况:2020年共下拨资金373.246万元,用于教室LED灯光照明改造项目,青少年近视普查、课桌椅采购项目,其中:近视普查37.96万元,课桌椅采购项目经费152.73万元、教室LED灯光照明改造项目经费182.556万元。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潜移默化中改善了学生的视力环境及行为习惯。桌子由原来的两条腿支撑变成了四条腿支撑,变得更加稳定,小学桌子也成了可以手摇升降高度,学生自己可以调整合适高度。教室灯光由原来的日光灯变成了LED灯,同时增加了黑板灯。2.获得了师生及学生的普遍认可。3.高中年级学生近视率有明显下降现象。(二)评价结论。“2020年明眸摘镜”业务指标得分60分,财务指标得分30分,综合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1.资源分配不均衡。桌椅分配呈现偏向高年级而低年级不足现象,如中学方面:磐安中学采购安排中学课桌椅960套、县实验初中采购安排中学课桌椅900套、新城中学采购安排中学课桌椅900套,小学方面:大盘中心校安排采购小学课桌凳50套、方前中心校安排采购小学课桌凳80套、九和小学安排采购小学课桌凳80套。2.未能更好满足学生需求。桌椅统一采购、发放,对于身高较高同学未及时对桌椅进行调整,造成身高较高同学仍处于低趴学习姿势。3.对于资源的配置未能物尽其用。教室LED灯改造涉及到教室灯、黑板灯,个别班级存在上课期间灯光未打开。 四、建议: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意见》的建设性目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所以不光从改善外部环境去调整中小学生视力,还应该增加学生的课间活动,如眼保健操等。2.完善分配机制。改善视力是一个较长时间的事情,儿童青少年视力应从小得到保护,行为习惯应从小培养,在分配机制上应侧重小学。 |
9 | 卫生健康局 | 卫生专项 | 2019-2020年 | 3,891.16 | 一、项目基本概况:2019至2020年共计拨付4,038.64万元,用于巡回医疗车配套、双下沉两提升、设备补助、消防维修改造、村卫生室改造、医共体补助等项目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医院整体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医院的外墙外立面得到了新的面貌,较之前的残缺有了很明显的改善。中心供氧工程使氧气能直接通过管道送达病患床头,无需搬运氧气瓶,大大减轻了人力搬运成本。2.获得了院方医护人员及就医人员的普遍认可。磐安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一台CT机,该CT机2019年11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累计检查12115人,平均每天33人,该设备未投入前,2019年1—10月累计检查7167人。检查人数较之前有明显增加,缓解了县人民医院的CT检查压力。五台巡回医疗车主要为在新冠疫情之下为地区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的接种主要工作,为防疫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评价结论。卫生健康局2019—2020年卫生专项资金项目”业务指标得分62分,财务指标得分27分,综合得分89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1.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内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卫生健康局虽建立了项目监督检查制度,但项目管理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未督促施工单位在竣工完成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计的情形。截止2021年6月16日,磐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尚未办理验收,但综合楼已投入使用,工程支付进度现为30%左右。2.部分医院预算编制未及时调整预算。磐安县中医院山塘水渠工程根据磐发改投资〔2021〕5号文件同意批复磐安县中医院申请中医院住院楼前河道箱涵工程,截止到2021年3月,磐安县中医院按预算申报资金200万元。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工程支出金额为134.93万元。截止到审计外勤日2021年6月17日,该工程水渠工程尚未完工,消防登高台尚未建设,据建设单位估计完工进度为50%左右,投入金额仍需增大。 四、建议:1.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落实项目责任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以保证项目开展进度和质量。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监督,按档案管理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工程结算资料,尽早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并建立监督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项目和资金运作的透明度。2.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以免出现实际支出过程中使整个项目超出项目预算。 |
10 | 经济商务局 | “腾笼换鸟”政策 | 2019-2021年 | 2902.95 | 一、基本情况:2019年—2021年“腾笼换鸟”政策实施期间,共计换入28家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650.38亩,兑现补助金额2,902.95万元。鼓励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购买县内企业土地和厂房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的,交易双方涉及资产过户的地方综合贡献额给予100%的奖励。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 截止到2021年4月共计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650.38亩,共淘汰20家经营异常或已经注销的企业,磐安县供地工业企业的亩均税收保持连年增长。2.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促进当地就业。 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有效扩大磐安县工业企业生产规模。企业规模的扩大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保持了当地就业良好态势。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技术进步。将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技术领先的产业引进,实现资源整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二)评价结论。政策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有效性三个维度评价结论均为“中”,政策绩效整体评价结论为“中”。 三、存在的问题:1.政策补助时点设计不合理。该政策补助时间节点设计在产权交易环节,凡进行产权交易过户的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的补助,但是换入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现有政策设计没有充分关注政策效果的可持续性。2.换入企业的质量不高。3.对换入企业后续监管未到位。对换入企业进行财政补助后,相关部门尚未对换入企业开展专门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对项目落地之后的产出情况也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对腾笼换鸟工作换入的“鸟”的质量也未进行评价。4.资金兑现不及时。5.政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建议:1.将补助时点设计在产出环节。建议将支持“腾笼换鸟”政策补助时点设计在企业产出环节,以产权交易环节地方综合贡献额为补助上限,对换入企业后续产出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补助资金的兑现,保证“换鸟”的质量。2.加强换入企业的后续监管,提高换入企业的质量。3.加强资金兑现规范性。应兑现的资金及时进行兑现,对所有换入企业的补助标准保持一致,平等对待,政策发生变化时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并做好企业的解释工作,提高企业的满意度。4.提高政策业务管理水平。 在闲置低效用地盘活过程中,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产业转型为主线,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能为目标。 |
11 | 经济商务局 | 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三年行动计划 | 2018-2020年 | 1,748.00 | 一、项目基本概况:将磐安县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截至2020年底,上市公司及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3家,重点拟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企业达到32家。2018-2020年期间有23家企业在四板市场挂牌。磐安县股份公司达到40家,其中2018-2020年完成股改26家。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圆满完成考核任务。2018年任务数为6家,实际完成7家;2019年任务数为5家,实际完成9家;2020年任务数为5家,实际完成7家。2.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压力。3.遴选地方特色企业进行培育,推动当地经济转型升级。遵循“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原则对症下药,为企业挂牌、上市增添动力。4.明晰企业产权,为促进股份流动性提供可能。截至2020年底,已有4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有限责任公司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转换。(二)评价结论。政策的经济性评价结论为良,效率性和有效性二个维度评价结论均为中,政策整体综合结论为“中”,综合评分为7.77分。 三、存在的问题:1.政策前期调研不充分,部分政策未能发挥作用。除了对企业股改挂牌进行奖励外,其余大部分政策执行效果不尽人意。2.融资功能未充分发挥。所有股改后挂牌四板市场的企业均未通过四板市场进行直接融资。3.股改前后公司治理结构、运营机制等未发生明显改变。4.中介机构成为政府补助最大受益者,服务质量不高。 四、建议:1.调整改进四板市场挂牌激励机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然非常突出,建议将对四板挂牌进行财政补助政策改为企业通过四板挂牌取得直接融资后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2.因地制宜制订政策,为当地企业谋发展。针对磐安县企业发展现状,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3.反馈当地企业需求,解决企业“水土不服”。了解企业内在融资需求,向四板市场提交反馈意见,推动四板市场深化改革,为中小企业争取适配程度更高的融资产品,实现四板市场直接融资零突破。4.规范化培育企业,加强专业知识培训。5.建立与中介机构交流机制,聚集专业力量服务企业。为企业推荐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收费合理、服务质优的中介服务机构。6.明晰各部门职责,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明晰各个岗位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
112 | 经济商务局 | 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政策 | 2019-2021年 | 3,707.30 | 一、项目基本概况: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项目,经审计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进行补助。2020年兑现2019年度技改专项资金710.49万元,涉及28家次企业,2020年兑现2019年度技改项目延期兑现部分资金1,089.71万元,涉及16家次企业,2020年预兑现疫情防控技改项目奖励资金452.44万元,涉及8家次企业,2021年兑现2020年度技改专项资金1,454.66万元,涉及40家次企业。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一)项目绩效。1.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2018年度磐安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11,405.25万元,2019年度为19,528.08万元,2020年为30,326.37万元,近年来均成上升趋势。2019—2020年度技改专项资金扶持的80家企业,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9,854.45万元。2.拉动磐安县经济增长。近三年来,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销售收入逐年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技术改造企业销售收入分别为333,447.12万元、336,378.86万元和408,849.79万元,经济发展呈良好态势。3.企业通过购买先进的废水、废气处理设备,污染防治设备,中央除尘管道,工艺品环保设备等,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替代落后工艺技术,达到了显著的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的效果。(二)评价结论。政策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维度评价结论均为良,政策绩效整体评价结论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1.“小而散”的资助,引导和杠杆作用不明显。2.部分资金兑现欠规范。资金兑现不及时和公示期未到进行资金拨付。3.线上线下双审核,增加了企业工作量。4.后续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5.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1.改变资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将奖补资金的兑现和企业的产值和税收挂钩,在完成技改时兑现一定的比例,当产值和税收达到预期的目标时进行全额兑现,当产值和税收超额完成目标时,可以对奖励资金进行超额的兑现。2.规范资金兑现程序。3.简化申报流程。建议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报平台,完善项目奖补网上审报系统的各项功能,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简化企业申报流程,为奖补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提供便利。4.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监管和分析,及时发现政策存在的问题,每年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果。5.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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