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传媒中心“天目云”平台接入系统(二期)项目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下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30日 |
一、合同编号:11N47103175120213001
二、合同名称:海盐县传媒中心“天目云”平台接入系统(二期)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1)152号
四、项目名称:海盐县传媒中心“天目云”平台接入系统(二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99号。
联系方式:0573-86966202
供应商(乙方):浙江天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1-853116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盐县传媒中心“天目云”平台接入系统(二期)项目 数量:1 单价(元):71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依托浙江报业集团“天目云”省级平台资源和服务,建设融媒体“中央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采编分发平台(含移动采编)、策划资源模块、数据服务平台(含传播分析系统、考核系统)、用户服务要求: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依托浙江报业集团“天目云”省级平台资源和服务,建设融媒体“中央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采编分发平台(含移动采编)、策划资源模块、数据服务平台(含传播分析系统、考核系统)、用户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标准: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依托浙江报业集团“天目云”省级平台资源和服务,建设融媒体“中央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采编分发平台(含移动采编)、策划资源模块、数据服务平台(含传播分析系统、考核系统)、用户
2.合同金额(元):71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1-30 16:49:3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