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性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一、合同编号:11N002969915202112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性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213215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性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
联系方式:0574-88224859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联系方式:0574-871699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性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4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需完成鄞州2021年新建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已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及排污信息登记审核,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及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完成鄞州区2021年度新建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已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排污信息登记审核、持证企业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等工作,并出具质量审核报告。预计2021年度需审核排污许可证企业160家、排污许可登记企业300家、执行报告企业35家,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电镀、造纸、火电、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行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服务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1]293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0〕295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
2.合同金额(元):47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1-23 16:20: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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