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水闸、排涝站、堤防)划界限权及水利颁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安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一、合同编号:11N02573312X202110001
二、合同名称: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水闸、排涝站、堤防)划界限权及水利颁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AJJXCS2021-048
四、项目名称: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水闸、排涝站、堤防)划界限权及水利颁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吉县水利局
地 址:安吉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72-5022202
供应商(乙方):安吉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递铺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572-50353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水闸、排涝站、堤防)划界限权及水利颁证服务 数量:1 单价(元):2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水运管〔2020〕12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水利争先创优行动的通知》(浙水办计〔2021〕4号)等文件中要求,我县作为浙江省水利工程“三化”改革和系统治理试点县,为加快推动工程产权化进程,需完成全县水闸、排涝站、堤防的划界限权方案,并颁发水服务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水运管〔2020〕12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水利争先创优行动的通知》(浙水办计〔2021〕4号)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水运管〔2020〕12号)、《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水利争先创优行动的通知》(浙水办计〔2021〕4号)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29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1-19 09:0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