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下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9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18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省风貌办《浙江省市、县(市、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和温州市风貌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亟需启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是浙江省形成融合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的整体大美,带动浙江未来的高品质,展现浙江特有的气质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乐清城镇发展至关重要。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必须要有较强专业实力和能力的机构编制。浙江工业大学长期服务浙江的城市建设。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依托中国美术学院雄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学术滋养,多次参与乐清相关项目的编制,对乐清本地情况比较熟悉。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多名省城乡风貌整治与提升专家库成员,由其承担《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有利于城乡风貌整治与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的快速开展。因此,我单位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谈判,由其共同承担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六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9日 至 2021年1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51925
传 真:
地 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57571331
传 真:0577-57571325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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