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瓯江山水诗路诗路E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青田县瓯江山水诗路诗路E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青田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发布时间:2021-10-27 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瓯江山水诗路诗路E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1第[38]号
招标单位:青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 日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朱振晓15157891595
中标候选人:浙江诗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郭飚 证书号码:023500378
拟派施工负责人:董伟洋 证书号码:浙2331516118343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壹佰捌拾壹万捌仟玖佰柒拾捌元零捌分(¥:11818978.08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337600元,“多媒体工程”工程费报价为6690461.54元,“其他部分”工程费报价为4790916.54元)
总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施工图审查通过方可开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036106。
招标人:青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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