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公证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青田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田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青田县人民法院公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98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公证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政策倾向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工作。自2017年7月起,在浙江等12省(区、市)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9〕70号)的要求,上级下发文件,必须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丽水地区总结出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全面开展以协助调查、参与终本管理为主抓手的公证参与执行模式;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欲在全市范围内的法院予以试点推广。2、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已于2020年11月正式入驻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辅助工作,至今已有一年。在此过程中,双方就司法辅助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对接机制。为了更好的开展司法辅助工作,确保执行案件终本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应该继续由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提供司法辅助工作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朝阳小区(原石雕展厅)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沁
联系电话:15925797577
传 真:0578-6832161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吴建飞
监管部门电话:0578-6826642
传 真:/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5.1 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