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黄路非机动车道(曹田段)拓宽工程-柳黄路非机动车道(曹田段)拓宽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乐清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发布时间:2021-10-12 04: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柳黄路非机动车道(曹田段)拓宽工程,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1年10月12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 10月13 日开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 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浙江民益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3866881.00 | 黄晓菊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乐清市华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陈镜儒的B类证书 | 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8)注册建造师“B类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应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 “B类证书”、“C类证书”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的规定 | |
| 乐清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委托代理人林建余的社保证明 | 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10) 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投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的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电话:13506676345
投诉受理部门:
柳市镇纪委 电话:0577-6172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称:
乐清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华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0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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