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略)]ZSZBGS[GK](略)-1的连江县(略)年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略)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略)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年(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交通设施维护要求 5.1.1、维护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始终保证本辖区交通设施(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等)的正常使用。严格按照《连江县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规范和标准》(见附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进行维护。 2)、维护使用的零配件、材料、备品备件由甲方提供。 5.2、交通设施维护人员、设备等配置需求 5.2.1、乙方每天保证在岗人数至少3人,(维护巡逻组:(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维护,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略) |
采购人分三期(第一年维护结束后支付一次)支付中标人维护金额(含考核扣减后),中标人须提前将相应发票送至采购人处,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发票款项。 |
|
| 2 |
(略) |
采购人分三期(第二年维护结束后支付一次)支付中标人维护金额(含考核扣减后),中标人须提前将相应发票送至采购人处,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发票款项。 |
|
| 3 |
(略) |
采购人分三期(第三年维护结束后支付一次)支付中标人维护金额(含考核扣减后),中标人须提前将相应发票送至采购人处,在采购人相关财政资金下达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发票款项。 |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日。
(略)、违约责任
(略).1、未按招标文件实施的,小广告清除类的每处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树枝遮挡类每处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交通标志类每面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交通护栏类每处第一次发现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第二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从每季度支付的维护经费中直接扣除。 (略).2、甲方对维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每公里有十处护栏和标志牌歪斜未校正、断裂未焊接、立柱松动未紧固、护栏底座歪了未校正、反光轮廓标损坏、柱帽掉落等,第一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第二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3、被甲方发现问题一次,责令其整改符合要求后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4、被上级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一次,责令其整改符合要求后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5、未按规定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未及时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受损设施,一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造成交通堵塞或不良影响,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或终止合同。 (略).6、对通知要求应马上整改修复,不及时执行修复整改造成二次事故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负责,并视情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或终止合同。 (略).7、一个月发现二起未及时整改,乙方要书面向甲方做出反思;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在整改期内未做出整改累计三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8、乙方未按要求指派一名业务领导到甲方单位接受任务或参加会议,缺席一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造成工作任务无法落实完成的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或终止合同。 (略).9、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维护队人员人数及设备进行清查,违反一人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累计三次甲方可终止合同。 (略).(略)、不接受完成甲方下达零星工程建设的,一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略).(略)、使用修复工具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变形影响美观,累计达三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略)、修复维护工作必须一次到位完成(如修护栏同时应校正底座),不准分批施工; (略).(略)、对实施各种处罚措施不改正,未能起到作用给予终止合同,并上黑名单。 (略).(略)、乙方未按照《连江县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规范和标准》完成内业要求,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略)、日常维护、抢修等工作未按要求向甲方上传相关数据的,每次处以违约金(略)元人民币。 (略).(略)、签订合同后乙方所有维保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入连江县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未接入或者数据无正当原因不传输的按(略)元/日处罚)。 (略).(略)、巡查维修后又被刮碰(有争议)的可视事实整改后免处罚。对存在问题由甲方作出处罚通知单,通知乙方,违约金从每季度支付的维护经费中直接扣除 。
(略)、知识产权
(略).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略).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略)、解决争议的方法
(略).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略).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略)
(略)、不可抗力
(略).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略)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略).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
(略)、合同条款
(略).1、其他责任:(略)
(略)、其他约定
(略).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略).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略).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略).5其他:(略)
| 甲方: |
连江县*** |
乙方: |
福建源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所: |
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
住所: |
|
| 单位负责人: |
张遵安 |
单位负责人: |
陈传忠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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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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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象园路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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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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