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宣传全面战略合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宣传全面战略合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18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与温州日报全面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苍南建县40周年。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苍南县委县政府强势推进“十大攻坚看落实”行动,成立20个专班全力全速攻坚一批具有标志性、突破性、引领性的重点工作,在“十四五”新征程上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大对苍南改革发展的宣传,展示苍南干事创业新气象、凝聚更广泛的力量支持苍南建设,苍南县委宣传部有必要加强与温州市内党报互动,寻求其宣传策划专业技术合作,助力传播苍南好声音。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温州日报》是温州市委机关报,是温州地区唯一一张具有新闻宣传资质的市级党报,具有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温州日报承载着市委中心工作宣传报道重任,在温州发型覆盖面最广,并且拥有一支政治素养、专业素质高的采编队伍,在引领正确舆论导面上有权威性。长期以来温州日报承载着温州市委政府的重大主体宣传报道任务,在政务宣传上积累丰富经验,任务完成效果良好。温州日报苍南分社是唯一驻地苍南的温州市内党报宣传队伍,具有熟悉苍南发展状况、宣传策划业务能力强、可以就近服务苍南宣传、宣传渠道权威且特殊等独特优势,可以精准服务苍南宣传策划的需求。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且为了保证与原有合作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公园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吴合众
联系电话:13958707600
传 真:/
地 址:苍南县行政中心10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59867927
传 真:0577-59867927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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